近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核準(備案)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我省同期燃煤發電基準價,現行標準為0.4012元/千瓦時(含增值稅13%,下同)。
以下為原文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25〕27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各地方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為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生物質發電補貼工作電價相關要求,結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存量生物質發電項目申報中央財政補貼工作進展情況,現將我省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核準(備案)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我省同期燃煤發電基準價,現行標準為0.4012元/千瓦時(含增值稅13%,下同)。
二、按國家有關規定,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的非競爭配置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生物質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競爭配置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補貼清單公布的項目上網電價;未納入和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我省同期燃煤發電基準價。
三、發揮市場作用引導生物質發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生物質發電項目通過競爭性配置或參與電力市場方式形成上網電價。
四、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國家及省相關政策如有調整,從其規定。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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